威海灵活就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发布时间: 2024-03-19 来源:智能计算领域

  威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缴费基数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薪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公布之前,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207元和4242元执行,缴费比例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记入统筹基金。具体缴费方式,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跨年度不可以缴费。

  (一)参保人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缴纳公司职工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下同)和居民养老保险费,退还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的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按一年计算。

  年度内仅缴纳公司职工养老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月数累计计算为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12个月计一年,不满12个月按一年计算。

  参加原农保人员,核定待遇享受条件时,原则上应包含原农保折算年限。其中,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在核定其缴费年限上限时,原农保折算年限可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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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威海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威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威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威海职工个人以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8%,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详见正文

  威海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威海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威海职工个人以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8%,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详见正文

  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薪资统一公布前,参保单位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21207元和4242元)。

  2024年威海市灵活就业人能选择按年或按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选择按年缴费的,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根据相关规定,现规范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威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按年或按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选择按年缴费的,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参保市民可选择在其此期间缴纳2024年1至12月份医保费

  【导语】:威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缴费基数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薪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公布之前,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207元和4242元执行,缴费比例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记入统筹基金。具体缴费方式,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跨年度不可以缴费。

  (一)参保人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缴纳公司职工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下同)和居民养老保险费,退还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的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按一年计算。

  年度内仅缴纳公司职工养老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月数累计计算为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12个月计一年,不满12个月按一年计算。

  参加原农保人员,核定待遇享受条件时,原则上应包含原农保折算年限。其中,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在核定其缴费年限上限时,原农保折算年限可不计入。